受疫情影响
各地学校推迟开学
教育部日前表示
退住宿费办法由各地制定
多省已发文明确
西安翻译学院
近日发布通知
根据实际住宿时间
本学期将只收取学生2个月的住宿费
根据西安翻译学院4月30日发布的通知显示:根据本学期学生实际住宿时间(从5月6日至12日分期返校到7月17日离校),为了减轻学生负担,按两个月住宿计算,退三个月住宿费。
西安翻译学院官网截图
所有已交清本学期住宿费学生(含毕业生),按三个月住宿退费,按本学期住宿费标准的60%退费。未缴费的同学将按照2个月时间收取。此次退费将涉及2万余名学生,退费金额1700余万元。
除此之外,自5月5日起,根据该校学生实施错时错峰返校计划,全校将对全体教职员工和所有返校学生进行免费核酸检测。
新闻多看点
教育部:退住宿费办法由各地制定多省已发文明确
4月10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其中明确: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陕西:严格依照非营利原则合理收取住宿费
近日,陕西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文明确,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或学期收取的住宿费,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科学计算,合理清退。
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校应严格依照非营利原则合理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按月平均计算,按学年收取的以10个月为平均基数,按学期收取的以5个月为平均基数,学校应根据实际住宿时间收取住宿费。
河北:严格落实教育部住宿费退费要求
4月17日,河北省教育厅官网发布通知,将严格落实教育部住宿费退费要求。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上述规定仅限于疫情防控期间)
四川:综合实际住宿时间和成本支出结算清退
4月20日,四川教育厅发布通知,其中明确,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
浙江: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收费管理工作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发布通知,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疫情防控期间收费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切实做好住宿费退费工作。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宁夏: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
近日,宁夏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明确,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住宿费的,学校须将多收部分在2020年春季学期末结算退还学生。
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1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按1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